关于派出所扣留时间的规定如下:
派出所扣留人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可以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扣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扣留时间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综上所述,派出所扣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