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标注“预售”是因为所购买的房屋是 期房,即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将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的行为。购房者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可以提前锁定心仪的楼盘和房型,并享受一定的优惠价格。
具体来说,预售合同与正式购房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标的物的状态:
标的物为正在建设的房屋,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接受建成的房屋。
标的物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购房者支付全额房款后,开发商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
预售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正式效力,是购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签订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按约定时间接收房屋,并在房屋建成后办理过户手续。
因此,购房合同标注“预售”是为了明确交易的是期房,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并确保开发商能够提前筹集资金,顺利进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