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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宁夏两检测机构因造假受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20:10:00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移动源排放污染日益凸显,部分检测机构受利益驱动,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成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打击重点。4月21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5年首批生态环境执法案例,选取2起涉及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件,旨在发挥执法案例警示作用,规范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一】宁夏某机动车检测机构使用作弊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4年1月至9月期间,宁夏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为655辆不同品牌、不同车型的车辆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存在相同的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软件标定识别码)。执法人员掌握该机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后,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安装并使用OBD作弊装置,屏蔽被检测车辆的故障代码,将OBD存在故障的655辆车代码进行替换,使车辆通过检验并出具“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鉴于该机构在2024年10月已自行拆除并销毁OBD装置,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205万元。


【案例二】彭阳县某汽车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开展机动车排气检验出具虚假报告案


2024年12月17日,固原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彭阳县某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年9月至12月期间,该公司在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排气检验的情况下,为10辆机动车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其中,部分车辆存在着检测时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筒长度不足,车辆采用双怠速法检测时全程无引车员操作车辆参与检测,或尾气检测时移动式摄像机不能清晰拍摄取样管插入及拔取全过程等问题,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82.1元。经现场复查,该公司违法行为已改正。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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