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印章可能构成的罪名是 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客观要件:实施了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主体要件:达到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
阻碍执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包括言语上的辱骂、诅咒、威胁恐吓、栽赃诬陷,以及肢体上的拉扯、推搡、阻拦、围堵等行为。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