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信息是指 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购房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向房管局或其他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这种登记方式主要用于 商品房预售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况,以制约开发商或其他债务人对不动产的处分,确保购房者未来能够取得该不动产的物权。具体来说,预告登记信息包括以下内容:登记申请人:签
预告登记主要对抗的是 第三人。预告登记是一种法律安排,用于保护未来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确保债权人在未来能够顺利实现其物权。通过预告登记,权利人的请求权被赋予物权的排他效力,从而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如再次出售或抵押已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这种制度旨在防止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在交易过程中损害购房者
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一般为 三个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此外,如果办理预告登记后,在能够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也会失效。因此,预告登记从办理完毕到失效,时间跨度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