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开展工作需要以下制度: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一次,可临时召开,讨论审议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等。
院工会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工会组织和医院党政的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讨论工作计划、总结等。
党政工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讨论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和人事、财务工作。
学习制度:工会工作人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工会的权利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讨论学校重大事项。
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
制定和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制定专项规划,进行专题总结。
对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立卷,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组织重大节日活动、教工文体活动、送温暖活动、慰问生病或去世的职工等。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等教育。
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组织职工参与劳动竞赛,提出合理化建议。
工会委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会委员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定期召开委员会议。
走访慰问制度:对特殊情况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这些制度有助于确保工会工作的正常化、民主化、群众化,并保障工会能够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参与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