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的合同文本,通常包含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具体内容,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包括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通过邮政系统发送的书面通信。
使用电信号传递文字、照片、图表的通信方式,分为无线电报和有线电报。
一种通过电信网络传送书面信息的通信方式。
利用扫描和打印技术将书面信息通过电话线路传送。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形式。
通过互联网发送和接收的书面信息。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书面形式,例如:
公证形式:涉及国家法律机关公证的书面文件。
鉴证形式:涉及国家法律机关或其他权威机构鉴证的书面文件。
见证形式:有第三方在场并见证的书面文件。
这些形式在法律上通常具有证据效力、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