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债务。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在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如果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础,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