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
入户申请书。
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书。
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
准生证或生育证(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无业证明(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
学历相关证明(如毕业证、社保记录等)。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落户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