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解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指法院在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中进行的诉讼内调解。
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也称为诉讼外调解。
指在仲裁庭主持下,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外调解。
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诉讼外调解。
由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的调解活动,也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
此外,非组织性的民间调解是由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同事、亲友、邻居等自发的、临时性的调解,是一种无组织的民间调解。
这些调解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纠纷和不同的当事人需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调解方式,以高效、公正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