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具体责任如下:
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倒车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况:
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如果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
建议:
在倒车发生事故时,建议立即报警并由交警进行现场勘验和责任认定。交警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依法划分事故责任,并出具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应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相应的赔偿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