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存在副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合同正本和副本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均受到法律的保护。正本是合同的主要部分,是签订合同的原件,副本则是对正本的复制或复印,用于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当事人的约定。
正本通常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保留在双方当事人手中,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副本则是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的使用和保管而制作的复制品,可以用于交付给第三方、备案或作为证据使用。
合同副本的存在有助于规避风险,因为即使正本丢失或损坏,副本仍然可以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此外,合同副本还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证明合同的内容和当事人的约定。
合同副本有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国家经济稳定发展。通过合同副本的备案和公示,可以防止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综上所述,合同存在副本是为了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方便存储和使用、防范风险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正本和副本应共同保存,并在出现争议时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