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动产抵押的主要目的在于 以其交换价值作为融资担保的需求,同时也有助于 活跃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实现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目的。动产抵押通过将债务人或第三方的动产作为担保,而不需要转移其占有权,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风险较低的融资方式。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接管并出售抵押的动产,从而优先
动产观念交付是指 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而非现实上的移转。这意味着,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对于动产的占有关系仅仅在观念上发生移转,外观上并未现实地发生变化。观念交付主要是为了促进交易便捷和节约交易费用而采取的代替现实交付的变通方法。观念交付包括以下几种方式:简易交付:受让人已经事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所有权: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权利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
质押业务是一种金融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货物质押:交易商将货物存入交货仓库或指定的银行认可的仓库,并通过相关手续获得货物一定价值的质押贷款。质押货物可以在贷款期间通过仓库的网上销售进行还贷。动产质押: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有形动产是指具备移动性质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遭受价值损失的物品,同时其存在方式能被人的感官所感知并可以用手进行触摸。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有形动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工具、车辆等。家居用品:如沙发、椅子、桌子和床等。交通工具:如汽车、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珠宝及艺术品:这些物品可以感觉或触摸,并且可以
动产指的是可以移动的资产,且移动后不会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动产通常包括金钱、器物、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除不动产以外的固定资产。与动产相对的是不动产,如土地和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在法律上,动产与不动产有以下区别:1. 动产的得失变更遵循 交付主义,即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除非
可以冻结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包括各种可以移动的物品,如设备、存货等。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包括房产、土地等。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债券、知识产权等。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
抵押和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定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抵押中,抵押物仍由抵押人负责保管,债权人通过抵押合同获得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特点: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后,抵押人仍保有对抵